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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公开信

《一桩乱世冤案 》


南京红卍字会陶保晋会长与南京大屠杀

陶远

   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对江宁名人陶保晋(又名陶锡三)生前之事众说纷芸,褒贬不一。我是陶保晋的次子,长兄一我国著名建筑师陶逸锺,自美国归国后,任职于中央建工部,参加过建国十周年十大建筑等重大工程设计,现已故并葬于北京八宝山公墓,生前曾有嘱于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真实史科,供有关贤士参考校正。

   陶保晋,又名陶锡三,道名陶道开,我国晋代诗人陶渊明的后裔,1875年2月7日生于江宁 。1948年6月因脑溢血逝于南京红卍字会会长室内,享年73岁。

   早在1931年,陶保晋即被列入《中国名人录》——“陶保晋,字锡三,现年56岁,江苏江宁人,日本法政入学毕业,历任江苏咨议局议员、金陵法政专门学校校长。江苏银行检查员、众议院议员,现任红卍字会会长”。[1]

   1987年4月出版的《南京史志》(总23期)载有陶保晋其人其事,摘录其中段落如下:“会长陶锡三又名陶保晋,南京人,清末毕业于江南格致书院,后又去日本留学,回国后曾任江苏省咨议局议员、省政法学校校长,民国初年后又继任省众议院议员,兼任律师并任江宁县(南京市前身)律师公会会长,南京政府成立后,陶退出政界,开始从事慈善事业,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陶保晋自日本归国后,长期从业律师并兼任江宁律师公会会长,在业界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1920年,陶保晋投资开发了南京汤山陶庐温泉,先为家人避暑山庄,后对外开放经营,成为民国初年开发利用汤山地热资源、发展地方经济的代表性建筑。日军占领南京后,陶庐温泉被日军抢占,抗战胜利后,陶庐温泉被列为“逆产”。成为地方政府和军方争抢的财产,最后陶庐温泉变成了蒋介石温泉别墅。现为南京著名旅游景点之一。

    1922年,陶保晋在南京发起创建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被推任为会长,该会信仰道教,但与各教派互不排斥,以不参与政治为宗旨,会员发展众多,在社会备界的支持下,集资举善,赈灾济贫,诸如冬施棉衣,夏施凉粥,发放恤老津贴,收养弃婴等,在南京火瓦24号会址内设有免费内外科门诊,常年不间断。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和1927年日本关西大地震时,陶保晋曾率领红卍字会前往地震现场救助,在新闻纪录片中有此记录。由于陶保晋在社会上从事慈善事业以及热心地方公益事业而享有盛誉,所以与佛教界各庙宇方丈皆有良缘,庙宇内若有不合,也会请他出面调解。我国著名的圆瑛大师由他请到红卍字会大厅讲经。上世纪40年代印度佛教界将保留在印度的誌公(即济公)的舍利子专程送到南京,陶保晋代表南京地方公会授受了誌公舍利子,将舍利子葬于新建的誌公塔内(现为南京著名旅游景点之一)。当时建塔时,在塔前立有由陶保晋署名的石碑,并刻有募捐建塔的碑文,这一名碑在70年代还见过,但现已找不到了。

   1937年8月,南京遭到日军飞机的狂轰滥炸,平民百姓伤亡众多。11月,国民政府迁都重庆。陶保晋身负红卍字会的重任留在了南京。南京沦陷前夕,南京红卍字会联络热心公益的西方人士发起成立了安全区(难民区)。红卍字会也迁到了难民区。日寇占领南京后,疯狂烧杀淫掠,爆发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民族灾难,陶保晋在红卍字会扩大组织了收容所、救护队、掩埋队,最早尚可以“四块薄板为棺”进行掩埋,但在日寇大屠杀血流成河、暴尸街头面临瘟疫蔓延之际,已是薄棺无力,只好忍辱坑埋了。在各界的支持和捐助下,红卍字会遍布大街小巷,经手掩埋了43071具尸体,均记入红卍字会的档案。经国民党官方查实确认并有10张照片递交东京国际法庭中国大法官梅汝璈手中,经国际法庭确认无疑,有案可查。2006年4月中央电视4台《探索与发现》(南京大屠杀的真面目)再现了这段历史。南京红卍字会的救护、掩埋活动穿插其中。

   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日军利用陶保晋的社会影响力,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938年l月1日,突然宣布他为维持会会长,在万般无奈境况下的陶保晋 被迫上台宣布自治会的成立,返家后因屈辱痛恸至极大病一场,三日后即佯称肺出血而卧病家中。1月11日 ,正式请病假,l月24日,呈请辞职,未获批准。3月l4日再次提出辞呈,十余日后方得日方同意[2]。1938年3月15日的《南京民报》大字刊登了陶保晋的“辞职书”。南京维新政府成立时,陶保晋在种种逼迫之下担任了“立法委员”,汪伪政府成立后,又只得继任立法委员。1941至1942年间,日军为了筹措军粮,责令汪伪政府粮食部搜刮粮食,造成南京粮价突飞猛涨,民不聊生,怨声载道。1942年2月,身为立法委员的陶保晋,遂与监察委员吕一峰、马孟壮等3人联名弹劾粮食部长顾宝衡(顾为汪精卫之妻 陈璧 君的干儿子),指责顾等强行收购造成粮荒恶果。但是,汪伪政府官官相护,无视陶保晋等人的不畏强势、体恤民情的正义之举,反诬陶保晋勾结不法粮商,对抗收购。汪伪政府当即下令特务机构秘密缉拿陶保晋。所幸陶保晋及时躲藏,逃过一劫。次日的《中央日报》第二版头条刊登“立法委员陶保晋及监察委员吕一峰等三人勾结不法奸商对抗粮食政策,被撤职查办”。消息传出,轰动全城。后经追查,纯属诬告,最后不得不草草收兵。

   抗日战争胜利后,陶保晋被军统机关和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按“惩处汉奸条例”以“共同同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条例”又规定“凡在1944年6月l日前离任伪职者,可减刑二分之一”,又因陶锡三对社会的贡献,再减二分之一,最后判有期徒刑两年。但将其全部家产(包括祖产和建于1920年的陶庐温泉)均按“逆产”没收。当年国民党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公正廉洁?有待历史和后人——考证和评说。

   陶保晋举善一生,功绩显著,特别是在南京大屠杀的掩埋工作中,作出了史无前例地历史贡献。作为陶保晋的后代有责任、有义务依据真实史料,还原历史本来面貌,呼吁社会对历史人物——江宁名人陶保晋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记载和评价。

   (2009年8月于上海)

(此文已于2010年4月刊登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 “学术专著”期刊上,该刊略有删节)